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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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其中,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12项,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22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其中,取消报送涉税费资料12项,改留存备查涉税费资料22项。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取消报送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无需报送。
留存备查是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资料留在纳税人处存档保管,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
取消报送指现有文件规定纳税人办理税费事项时需报送的资料改为无需报送。